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论述,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这一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境界,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
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实践。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基础上不断进行提炼升华,不断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经过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检验、富有实践伟力的强大思想武器。这一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统一,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实践导向。这一思想是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中丰富发展的,是在推动实践、指导实践中成熟完善的,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者求真务实、实践第一的科学态度,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历史性飞跃、创造性升华,是当今时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其中不少矛盾和问题与法治不彰有关。过去一段时期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法治领域腐败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法治权威,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就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进行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十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保障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显著,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